I. 韩国《标示广告法施行令》及惩罚性罚款告示的修订背景与施行时间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下称“KFTC”)于2026年3月25日宣布,就《标示·广告的公正化相关法律施行令》(下称“《施行令》”)启动修订立法预告,并就《违反标示广告法经营者惩罚性罚款征收细则基准等相关告示》(下称“惩罚性罚款告示”)启动行政预告。
本次修订是KFTC于2025年12月30日公布的罚款制度改善方案的后续落实措施,核心内容包括:(i) 放宽重复违法情形下的加重处罚适用条件;(ii) 提高违法行为基准费率下限;(iii) 缩减减轻处罚事由。总体来看,本次修订将使《标示广告法》项下违法行为在计算罚款的各个环节面临更高的制裁强度。其中,《施行令》修订案的立法预告期截至2026年5月4日,《罚款告示》修订案的行政预告期截至2026年4月14日。
II. 主要修订内容
1. 强化对重复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施行令》附表、惩罚性罚款告示修订)
根据现行制度,原则上仅在经营者于过去3年内实施2次以上违法行为,且违法评分累计达到3分以上时,方可适用重复违法加重处罚,且最高加重幅度为50%。
本次修订案将加重处罚的考察期限由现行3年延长至5年,并大幅放宽加重处罚的启动条件。根据修订案,即便在过去5年内仅发生过1次违法行为,亦可能适用最高50%的加重处罚。与此同时,随着违法次数的增加,加重幅度上限将进一步分级提高;如在5年内累计实施4次以上违法行为,惩罚性罚款最高可加重至100%,相当于现行上限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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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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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最高加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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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案最高加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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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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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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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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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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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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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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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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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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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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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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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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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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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调整并上调罚款基准费率体系(惩罚性罚款告示修订)
《惩罚性罚款告示》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置了相应的惩罚性罚款基准费率。现行制度将违法行为划分为3个等级,而修订案拟将其细化为4个等级,以便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与严重程度进行更精细的罚款测算。
具体而言,原本统一适用0.1%至0.8%区间的“轻微违法行为”,将被进一步拆分为“上级轻微违法行为”和“下级轻微违法行为”两个层级。同时,“重大违法行为”的基准费率下限将由0.8%大幅上调至1.5%。整体而言,各等级罚款基准费率呈现普遍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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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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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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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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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重大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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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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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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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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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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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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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行为(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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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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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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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行为(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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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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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KFTC于2025年12月30日还指出,按照现行制度计算的罚款水平整体偏低,对违法行为的威慑效果不足,尤其与美国及欧盟等海外法制相比,韩国现行罚款上限较低,合理性亦存在争议。基于此,KFTC目前还在推进将法定罚款上限由现行2%大幅提高至10%的方案。因此,后续法律修订进展仍值得持续关注。
3. 缩减减轻处罚事由,并新增撤销减轻处罚的依据(惩罚性罚款告示修订)
根据现行《惩罚性罚款告示》,如果经营者分别在调查阶段和审议阶段予以配合,原则上可分别获得10%的减轻处罚,合计最高可减轻20%。但根据本次修订案,仅当经营者自调查阶段起至审议结束为止在整个程序中持续配合时,方可获得最高10%的减轻处罚。换言之,减轻处罚的适用门槛将明显提高,同时减轻幅度也将显著收窄。
此外,修订案还拟将经营者为弥补消费者损害所作努力对应的减轻比例,由现行最高30%大幅下调至最高10%。同时,删除“经营者因接受外部机构审议或法律咨询等,为防止违法行为已尽相当注意义务”这一减轻处罚依据。
更值得注意的是,修订案还新增了撤销减轻处罚的依据:如已获得减轻处罚的经营者在后续诉讼程序中推翻其先前陈述,KFTC可依职权撤销此前给予的减轻处理。因此,企业在调查初期的事实陈述、说明口径以及资料提交策略方面,今后需要采取更为审慎的应对方式。
III. 启示
韩国政府已将包括《公平交易法》在内的KFTC主管法律项下监管强化与处罚加严列为重点政策方向,标示广告领域亦不例外。本次修订案正是在上述整体监管基调下推进。随着罚款基准费率的整体上调以及重复违法加重机制的同步强化,即便企业实施与以往相同类型的违法行为,所面临的罚款金额亦可能显著提高。
尤其需要关注的是,KFTC近期在标示广告领域持续强化对若干重点方向的监管。首先,自发布修订后的《环境相关标示广告审查指南》以来,KFTC持续加强对“绿色洗白”(Greenwashing)行为的执法力度。其次,对于夸大实际功能、将一般技术包装为人工智能技术的“AI洗白”(AI Washing)宣传,KFTC已于2025年完成实态调查,并预告将于2026年出台相关审查指南。此外,KFTC亦持续关注缺乏客观依据的虚假或夸大宣传,以及社交媒体、网红营销中未披露或未充分披露经济利益关系的情形。
总体而言,KFTC重点关注的领域更易成为执法检查对象。一旦被认定构成违法行为,无论企业所属行业或经营规模如何,均可能在本次制度调整下,面临显著高于以往水平的罚款风险。
在此背景下,企业有必要在标示广告领域建立并运行常态化的合规机制,以实现对相关风险的事前识别与有效防控。具体而言,建议企业重点完善以下方面:(i)建立广告文案的事前法律审查机制;(ii)系统性留存广告宣传所依据的证明材料;(iii)制定针对网红营销及第三方营销合作的内部合规指引;(iv)就AI宣传、环保宣传等高风险领域建立专项审查流程。
为确保上述合规措施的有效落实,企业还应从广告及营销活动的策划阶段即引入法务与合规参与,建立法务、合规、市场、公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并持续跟踪监管环境变化,及时将最新监管要求转化为内部审查标准与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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