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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盛隆光电投资有限公司在韩国交易所上市法律咨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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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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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太平洋”)为中国太阳能电池制造业企业--盛隆光电投资有限公司(Shenglong PV-Tech Investment Co., Ltd.,“公司”)在韩国交易所科斯达克市场(创业板)成功上市提供了全方位的相关法律服务。 该公司系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控股公司,其中国境内子公司--苏州盛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制造并将相关系列产品出口到欧洲。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在科斯达克市场正式挂牌上市,募集资金规模约为504亿韩币(约人民币2.9亿元)。 太平洋自公司上市筹划初期阶段开始,为其提供了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包括提供有关韩国资本市场、金融投资业等上市相关的韩国法律咨询;设定外国企业在韩国上市的境外控股架构;审阅公司章程/证券申报书和修订公司内部规章等一系列上市相关文件;起草和提供韩国法律意见书等。 本项目由太平洋证券金融部和中国业务部律师共同组建而成的专业团队成员负责经办(即申熙江、吴奇炯、卢润相、田溶洹等韩国律师、池涌泉中国律师以及崔在喜美国律师等)。 盛隆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是继太平洋为香港威博特有限公司在韩国成功上市(2010年7月23日挂牌上市;募集资金规模约人民币1.2亿元)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之后的太平洋又一成功案例。 此外,太平洋作为韩国律师业界尤其是在中韩法律业务领域中负有盛名的综合专业性律师事务所,正同时为数家中国企业赴韩国交易所上市提供着相关法律服务。 |